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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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3401执349号 香格里拉市陶飞蔬菜摊、香格里拉市藏艺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香格里拉市陶飞蔬菜摊与香格里拉市藏艺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679.3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351.20元,其中,本金40351.20元,(未执行到位的2328.15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8月5日将该款转付给香格里拉市陶飞蔬菜摊。至此,香格里拉市陶飞蔬菜摊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3401执34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