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 湖南泰谷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泰谷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泰谷生物兽药有限公司 新疆泰谷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强制注销、解除被执行人湖南泰谷生物兽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5889717556)名下位于长沙市浏阳经济开发区××路××号(权证号:湘(2××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1、0××2、0××5、0××6号)4栋工业房地产及4栋加建建筑物上设立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的抵押登记(抵押证明号:20180020770、20200000539)。 二、将被执行人湖南泰谷生物兽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5889717556)名下位于长沙市浏阳经济开发区××路××号(权证号:湘(2××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1、0××2、0××5、0××6号)4栋工业房地产及4栋加建建筑物的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过户至买受人湖南尚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3ER74W)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湖南尚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T3ER74W)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