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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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8)云0111民初11106号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诉人***、***代偿款3,716,114.26元并支付该款项自2018年11月3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资金占用利息,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三、原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保全保险费9290.29元; 四、如果原审被告***、***未履行前述第二项判决,被上诉人***、***以坐落穿金路152号金泽花园住宅组团1幢、房屋所有权证号200320902房屋价值为限,向上诉人***、***承担1858057.13元及自2018年11月3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支付义务,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五、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6529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529元,由***、***负担41529元,由***、***负担18264.50元,由***、***负担18264.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