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代偿款本金370000元及利息18661元,从2021年4月1日起至偿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10元,减半收取计3805元,由原告***、***负担289元,由被告***、***负担35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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