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
多彩贵州网有限责任公司
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与被告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日签订的《贵州电子商务云技术平台微信商城与APP客户端建设项目开某服务采购合某》于2018年9月17日解除;

二、被告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合某款项人民币35万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213元,由原告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负担23,480元,被告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33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0,000元,由原告上海艾讯云计算有限公司负担8,628元,被告华源润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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