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鉴定费7,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被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原告***、***、***2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78元,减半收取计3,039元,由原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