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粤0604执1488号

关于蔡佳铮与梅金华、谭静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号:(2017)粤0604民初153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8年2月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本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经分配,本案分得执行款项316498.67元(执行费5807元已上缴国库)。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

裁判日期 2019-05-07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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