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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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云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湖南云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4966000元,并支付原告***截至2021年1月20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1012.44元以及此后的利息损失(此后的利息损失以未付股权转让款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直至全部未付股权转让款被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352元,由被告湖南云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