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112执2111号 申请执行人曾南燕、张翼根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0112民初12918号、(2020)粤01民终24271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了110075.97元以及本案执行费用1551.14元。申请执行人确认收到上述款项,放弃对剩余金额的追偿,申请本院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处理。现本院确认被执行人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2019)粤0112民初12918号、(2020)粤01民终2427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2021)粤0112执2111号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