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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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北海仲裁委员会(2021)北海仲字第J2365号裁决一案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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