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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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4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1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225%,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6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12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26元。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