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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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784执恢281号

翟鹏飞:

吴智彬: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翟鹏飞与被执行人吴智彬责令退赔一案[执行依据:(2020)粤07刑终96号刑事判决书、(2019)粤0784刑初394号刑事判决书]。

在首执案件(2020)粤0784执2181号执行过程中,本案执行到位金额15151.13元。后吴智彬家属主动向申请执行人翟鹏飞履行余下案款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翟鹏飞向本院申请执行结案,本院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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