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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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泰州市鑫园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第三人泰州市鑫园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被告***、***、***将泰州市海陵区房屋登记至***、***、***名下。 二、被告***、***、***在泰州市海陵区房屋登记至其名下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上述房屋变更登记至***、***名下。 本案受理费763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人民币8230元,由原告***、***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