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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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 二、被告***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付原告实际拖欠款额的利息; 上列一、二项被告应给付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6360元(含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