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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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62***07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83261.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因案件未能在冻结期限内执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冻结的效力消灭,该风险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向本院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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