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博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乐陵国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续查封被执行人乐陵国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德州经济开发区解庄村公路以南(产权证号:11××84)厂房一处、坐落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西侧(产权证号:11××83)、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西侧(产权证号:11××86)、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西侧(产权证号:11××87)、坐落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西侧(产权证号:11××98)及坐落于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西侧(产权证号:11××85)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变卖、转让等手续;申请执行人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需要申请继续查封该财产的,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即2023年3月24日)七日前向本院以书面方式提出续查封申请。申请执行人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查封的法律后果; 二、查封被执行人乐陵国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枣城北大街450号(产权证号:20××81)及坐落于枣城北大街450号(产权证号:20××82)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变卖、转让等手续;申请执行人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需要申请继续查封该财产的,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即2023年3月24日)七日前向本院以书面方式提出续查封申请。申请执行人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查封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