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1815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18155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8515元,由***负担1615元,***负担36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800元,由上诉人***负担36900元,被上诉人***负担369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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