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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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负担;木垒县鑫顺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木垒县鑫顺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托克逊县天域安驰物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托克逊县天域安驰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