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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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负担;木垒县鑫顺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木垒县鑫顺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托克逊县天域安驰物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10.66元,由托克逊县天域安驰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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