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鸿琪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广州鸿琪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900,000元的冻结及其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坐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东吴大道南、十六支沟西分拣中心-1-5层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58,757.59平方米)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湛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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