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湛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鸿琪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广州鸿琪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900,000元的冻结及其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坐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东吴大道南、十六支沟西分拣中心-1-5层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58,757.59平方米)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湛江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