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92执236号

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常州市宏靓双铸造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与被执行人常州市宏靓双铸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向法院表示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2月11日经支付了3000元;后被执行人常州市宏靓双铸造有限公司分四次将32000元交到法院,本院将32000元全额拨付申请执行人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申请执行人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向法院表示余款2000元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款物交接单据等证实。至此,天宁区雕庄余家模具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92民初224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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