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玖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滨海春焕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玖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云松汽车经营部银行存款,限额2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财产保全费1520元,申请人潍坊滨海春焕经贸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