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市中利刀具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晋源铝复合板带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厦门晋源铝复合板带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7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1120元,由马鞍山市中利刀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