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博维力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博钺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纪波、湖北博维力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博钺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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