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会市中扬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珞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昌宜(肇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在保全金额1944612元限额内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珞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为320××××××××600000869)以及被申请人昌宜(肇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为440××××××××100000722)内的存款,其中被申请人昌宜(肇庆)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为440××××××××100000722)冻结金额以6923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会市中扬物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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