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本院(2020)粤1322执恢155号案中拍卖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博罗县××××××××××房产的余款68960.09元。

上述执行款冻结期限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为一年。如需延长冻结期限,申请人须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否则自动解冻。

上述执行款在本院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支付、划扣或作其它形式的处分。

案件申请费71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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