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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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保全金额118629.9元限额内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博罗县××××××××侧嘉豪御景湾花园4栋1806的不动产权。 案件申请费1113元,由申请人肇庆新亚铝铝业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