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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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行 洛阳龙鼎新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龙鼎新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名下房产限额29万元。 案件申请费197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