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栾川县康泰医药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石龙区第一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栾川县康泰医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44元,减半收取3622元,由原告栾川县康泰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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