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韶关市公路事务中心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81执1204号

丘飞梅、韶关南方阳光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丘飞梅与韶关南方阳光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82305.21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并交纳案件执行费11223元。至此,丘飞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2民终1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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