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全一案的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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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忻州恒安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怀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怀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624执保34号 申请人:***,男,汉族,1954年7月**日生,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家园镇小峪口新村街2排**号。 申请人:***,男,汉族,1988年8月**日生,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家园镇段家堡中街**号。 申请人:***,女,汉族,2012年7月**日生,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家园镇段家堡中街**号。 申请人:***,男,汉族,2014年2月**日生,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家园镇段家堡中街**号。 被申请人:***,男,汉族,1985年4月**日生,山阴县人,现住山阴县北周庄镇永静城村4区119号**室。 被申请人:忻州恒安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董增祥,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忻州恒安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故(2021)晋0624执保34号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王建强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郭磊 |
裁判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