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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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住宅(业务件号:权3092191)中价值250000元的部分,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房屋(业务件号:权2502936,证书编号:监证3811994),查封期限为三年。 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