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杨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同福矽晶有限公司
东方前海景平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同福矽晶有限公司、东方前海景平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8,121,20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的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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