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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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112民初6188号 原告: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德缘小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719443654Y。 法定代表人:江山。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系该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址:昆明市西山区。 原告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9日立案。原告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施妍妃 |
裁判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