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东营区人民法院(2009)鲁0502执1274号案款370000元。

冻结期限为二年。该期限届满前案件仍未审结的,申请人应向本院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申请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案件申请费2370元,申请人***已向本院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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