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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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泾县博融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破产撤销权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2020)皖1823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安徽泾县博融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安徽泾县博融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