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汕头市吉柔海绵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潮南区龙恒网吧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汕头市吉柔海绵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龙恒网吧、***、***、***、***、***、***、***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银行账户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码为粤B×××××丰田牌汽车、粤B×××××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码为粤D×××××丰田牌汽车的查封。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汕头市潮南区龙恒网吧名下位于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沟湖居委沟湖学校路边洋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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