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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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22584.88元;被告安徽阜阳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38元,减半收取2319元,诉讼保全费1620元,合计393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