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车牌号为湘MC××××号的天籁牌车辆一台。

二、在查封、扣押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及其产权,不得对被查封、扣押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或变卖(或处置)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四、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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