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兴达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的房产一套,房权证号:00××26。 二、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周德民所有的位于房产一套,房权证号:00××09。 三、续行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