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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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太仓耀勇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太仓耀勇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太仓市浏河塘南6号码头的2号、3号碳钢储存罐及其附属设施,(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内容)作价元(写明抵偿价),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写明具体债务内容)。[……(写明被拍卖动产的名称)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太仓市浏河塘南6号码头的2号、3号碳钢储存罐及其附属设施,(写明被拍卖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名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项仅适用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