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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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蚌埠蓝图运输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98792元。 二、驳回原告蚌埠蓝图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48元,减半收取1474元,鉴定费7500元由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