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哈佛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衡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哈佛泰克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xxx支行40xxxxxxxxxxxxxxx3账号内人民币40000.00元的存款。

上述冻结查封以人民币40000.00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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