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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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林琼舞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62xxxxxxxxxxxxxxxxxxxx5账号内的存款。 二、冻结被申请人林琼舞在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62xxxxxxxxxxxxxx4账号内的存款。 三、冻结被申请人蓝芳在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62xxxxxxxxxxxxxxxxxxxxx9账号内的存款。 四、查封被申请人林琼舞名下车牌号为粤Bxxx8的汽车一辆; 五、冻结被申请人林琼舞持有的深圳市万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 六、冻结被申请人蓝芳持有的深圳市万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 上述查封冻结以人民币283848.61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