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营孟和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02执1965号 贺xx: 本院受理你与包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1)黔0602民初1937号民事调解书明确,由包x偿还贺xx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52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包x已全部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196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