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0)鲁1703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书,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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