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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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22366.2元及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7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二、被告临沂市兰田路桥有限公司对被告***所负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43元,减半收取1422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费2843元,上诉至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纳上诉费的,视为不上诉。 |
裁判日期 | 2018-04-17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