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28执378号

锦屏县某某店、黎某某、杨某某:

关于锦屏县某某店与黎某某、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251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1158元,其中,案件款40251元,申请执行费504元,案件受理费403元。本院已将该案件款40251元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03元,共计40654元汇入申请执行人锦屏县某某店指定银行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锦屏县某某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及(2021)黔2628执37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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