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20)湘0302民初3866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20)湘0302民初386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借款130万元及利息(利息①以3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6月8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②以2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6月11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③以3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6月21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④以15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7月1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⑤以5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7月3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⑥以16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7月16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⑦以4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7月20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⑧以1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自2018年8月21日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但应扣减掉已支付的43万元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5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500元,共计38000元,由***、***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08-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