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敏,妥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妥毅(男,裕固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原告郝敏与被告妥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被告妥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郝敏支付房屋租金8000元、电费135元、燃气费420元、物业费180元,并承担沙发毁损赔偿2000元。案件受理费294元,由原告郝敏负担50元,被告妥毅负担244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0102民初11383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