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旭东,李阳阳,段竹锋,田媚媚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竹锋(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许旭东、李阳阳与被告田媚媚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内容:一、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许旭东代偿款10万元,偿还原告李阳阳38827.77元;二、判令二被告偿还因贷款产生的利息;三、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答辩状纸、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